小產(chǎn)權房買賣合同糾紛在實務中屬于熱點合同糾紛。不少人都知道,小產(chǎn)權房買賣合同不是無效的,正是由于合同的無效導致賣方容易故意違反合同約定,動輒收回房屋所有權。這種情況在小產(chǎn)權房涉及拆遷時問題最為突出,那么作為買受人,如果所購買的小產(chǎn)權房被拆遷,如何向賣方主張權利呢?
一、買受人能否主張拆遷補償權益
這個主張在實踐中基本很難實現(xiàn)。由于買方雖然是小產(chǎn)權的購買人和實際占用人,但并不屬于合法產(chǎn)權人?;谵r(nóng)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權屬下的土地拆遷補償并不會對買受人產(chǎn)生補償義務。因此買受人很難通過依據(jù)上述法律關系獲得補償款。
二、買受人可以向出賣人要求哪些賠償
買受人可以向出賣人主張的款項包括:1.購房款;2.土地增值損失;3.拆遷補償收益。由于房屋拆遷的本質(zhì)原因并非來自于買受人,而出賣人如果又拒絕支付任何補償或者提供其他同等條件的置換房屋。因此,買受人可以提出上述三項主張。當然對于第2、3項主張,法院在裁判時會考慮當?shù)氐耐恋貎r值變化情況、當?shù)夭疬w補償政策的收益計算標準等因素綜合確定。
三、合同結算條款的運用
如果買賣合同中已經(jīng)對合同無效時的結算條款有相應的約定的,法院在裁判此類糾紛時也會參照結算條款的約定,做出判決。
對于買受人而言,在簽訂小產(chǎn)權房屋買賣合同時已經(jīng)存在較大的未知風險。后期的追償自然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從資金安全的角度而言,此類交易不值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