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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重賦出于政治原因說

摘要:明代江南蘇州、松江等地的田賦負擔十分沉重,這是明史和中國經(jīng)濟史中的一大問題。明清以來,對明代蘇松重賦問題的原因論述極多,但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其實,明代除江南地區(qū)外,明代江西、陜西等地也出現(xiàn)了重賦現(xiàn)象。通盤考察明代的幾個重賦區(qū)可以發(fā)現(xiàn),這些地區(qū)雖自然、經(jīng)濟社會條件大相徑庭,但共同的一點是元末明初皆為朱元璋的敵對勢力所占領,他們曾與明軍相抗衡,這正是這些地區(qū)遭到朱元璋重賦政策懲罰的原因。

文獻來源:《南開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1年第6期;注釋略。

早在1935年,梁方仲先生在《近代田賦史中的一種奇異制度及其原因》一文中,指出明代“東南田賦之重”系“一極不合理的事實”,并舉蘇松地區(qū)重賦為例加以研究。其重賦的理由,梁先生認為政治上是明太祖憤東吳人民為張士誠死守而重其賦,在歷史上東南地區(qū)的官田從宋元時代就多,而在經(jīng)濟上該地區(qū)比較優(yōu)越富庶等。

除了極少數(shù)學者認為“蘇松地區(qū)根本不存在重賦問題”外,對蘇松重賦的原因,從明清至今學者之論述極多,不乏高論,撮其要者:有謂朱元璋怒吳民附張士誠以懲一時之頑者;有謂江南重賦是由于朱元璋打擊豪強地主所造成者;另有謂江南重賦乃由于宋元時期該地區(qū)本已重者;又有謂該地區(qū)明代官田甚多,官田本身必然賦重者;亦有謂系出于明朝統(tǒng)治者財政之需要者;還有謂蘇松重賦是由于當?shù)亟?jīng)濟繁榮,是經(jīng)濟發(fā)展的結果。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然明代重賦現(xiàn)象不止出現(xiàn)于蘇松地區(qū),在江西、陜西等地區(qū)也產(chǎn)生了重賦問題。如果通盤考察這些地區(qū)的重賦現(xiàn)象,對明代重賦的原因或許能夠得到一個較為圓滿合理的解釋。筆者此文,即試就此略加申說。
一、明代蘇松地區(qū)的重賦

1.元朝在蘇松地區(qū)賦稅不重

明代蘇松地區(qū)的重賦是否系沿襲元代而來?元代蘇松地區(qū)的賦稅是否已經(jīng)很重?自明初以至清代的江南文人多有論說,他們的回答是否定的。如明初葉子奇《草木子》卷三上稱:

元朝自世祖混一之后,天下治平者六七十年,輕刑薄賦,兵革罕用,生者有養(yǎng),死者有葬,行旅萬里,宿泊如家,誠所謂盛也矣。

葉子奇系元末明初的江南士人,在浙西與宋濂、劉基齊名。但他不為朱元璋所喜,僅做個巴陵縣主簿這樣的小官,也還入了獄,備受迫害。他在書中懷念元朝的情緒是顯見的,但元代賦輕則是事實。萬歷初年華亭人范濂記述元、明兩代松江田賦的情況,說:“元入中國,……賦雖輕,不足法也?!彼驹诿鞒牧錾?,認為元朝是“以貉道治天下”,然未否認元朝賦輕。萬歷后期秀水人沈德符雖然與范濂一樣認為元朝的做法“固不可法”,也不得不承認:“前元取民最輕?!?/span>

元代江南不僅賦稅較輕,農(nóng)民所負徭役亦較宋代為少。《元史》卷一六《世祖》十三,至元二十八年(1291)十二月壬申,中書省臣言:“江南在宋時,差徭為名七十有余,歸附(元朝)后一切未征?!边@不僅是元初的記述,即在元末的情況亦復如此。談遷在《國榷》卷一,元順帝至正二十三年二月癸酉中引朱國楨話曰:“又其時賦稅甚輕,徭役極省,侈汰狂惑,釀成臃腫之勢,于是群盜疊起,幾遍天下?!?/span>

2.明朝在蘇松地區(qū)確實重賦

明代蘇松地區(qū)賦稅之重,在全國首屈一指。談遷曾引述正德、嘉靖時上海人陸深對明初全國和蘇松稅糧的計算:

國初總計天下稅糧,共二千九百四十三萬余石,浙江二百七十五萬二千余石,蘇州二百八十萬九千余石,松江一百二十萬九千余石。浙當天下九分之一,蘇贏于浙,以一府視一省,天下之最重也。松半于蘇,蘇一州七縣,松才兩縣,較蘇之田四分處則天下之尤重者,惟吾松也。

這種記載在明清時期甚多,毋庸一一引述。

明代蘇松地區(qū)的重賦當然也是與元代江南地區(qū)賦輕相比較而言。明中葉時葉盛在其《水東日記》卷四曾引述景泰時長洲民楊芳之說,其言曰:

長洲民楊芳,景泰中嘗以十事上巡撫鄒都御史,其“均稅額”以為:……元耶律楚材定天下田稅,上田畝三升,中田二升五合,下二升,水田五升。我朝天下田租畝三升、五升、三合、五合。蘇、松后因籍沒,依私租額起稅,有四五斗、七八斗至一石者。蘇(州)在元糧三十六萬,張(士誠)氏百萬,今二百七十余萬矣。

前引范濂《云間據(jù)目抄》卷四《記賦役》亦有這樣的記載。成化時太倉人陸容在其《菽園雜記》卷五中則稱:

蘇州自漢歷唐,其賦皆輕,宋元豐間(1078~1085),為斛者止三十四萬九千有奇。元雖互有增損,亦不相遠。至我朝止增崇明一縣耳,其賦加至二百六十二萬五千九百三十五石。

清初史學家談遷曾就宋、元、明三代在蘇松地區(qū)的征賦數(shù)目加以比較,以說明此問題。他說:

宋時賦征八分,版曹往催其賦。平江(蘇州)粟二□(百?)萬,元人減之僅百萬?!斣?,閩廣稍警,旋即安枕,吳、浙晏然。(蘇松人)以苦宋公田之累,如釋重負,有祝而無詛,則輕徭薄賦,實以招徠而深結之也。

3.明清學者論江南重賦原因在于張士誠抵抗朱元璋

明代學者對蘇、松、嘉、湖重賦系朱元璋“怒其為張士誠守”的原因是有所避諱的,大多閃爍其詞,如范濂《云間據(jù)目抄》卷四《記賦役》只說:國初籍沒土豪田租,有因張(士誠)氏義兵而籍入者,……有司概以租額起糧,每畝四五斗、七八斗至一石以業(yè)者?!鄙弦遁膱@雜記》卷五亦稱:蘇松賦重,“特以國初籍入偽張士誠義兵頭目之田,……吳民世受其患?!?/span>

到了萬歷時期的學人王士性,在其所著《廣志繹》卷二,談到蘇松重賦的原因時這樣說道:

蘇松賦重,其壤地不與嘉、湖殊也,而賦乃加其十之六?;蛑^沉(沈)萬三時,簡得其莊佃起租之籍而用之起賦;或又謂張(士誠)王不降(明)之故,(明太祖)欲屠其民,后因加賦而止,皆不可曉。

他是明末之人,點出了由于吳民擁戴張士誠,朱元璋怒而加蘇松民重賦,但還是不愿深說,只說“皆不可曉”。

到了清代,首先揭露明代蘇松地區(qū)重賦原因的是清初史學家談遷。他在《國榷》中說:

上(指朱元璋)惡吳民殉守張士誠,故重其科。時天下田租畝三升三合五勺,蘇松等至七斗五升。蘇額:元三十六萬石,張(士誠)氏百萬石,明歷減尚二百七十余萬石。

談遷的話當然是有根據(jù)的。乾隆時吳郡人顧公燮《消夏閑記摘抄》卷下亦稱:

蘇松糧重之由,明太祖恨蘇松人為張士誠守城,抗拒二年有余。士誠國破,將戶籍焚毀無稽,(明)太祖即取沈萬三家租簿定額,格外加賦,每畝完糧七斗五升,其重十倍他邑,……民困不堪。

同時長洲人沈德潛《浮糧變通議》中亦說:

明祖怒吳民之附強寇(案:指張士誠)以守城而重其賦。

清人潘耒,吳江人,曾對吳中地區(qū)的賦稅做過一番總結。他指出:

自唐以來,江南號為殷富。宋時畝稅一斗;元有天下,令田稅無過畝三升,吳民大樂業(yè),元統(tǒng)、至元之間(1333~1340),吳中富盛聞天下。自明初沒入張(士誠)氏故臣及土豪田,按其私租籍征之,畝至八斗,而(吳)民始困?!w吳中之民,莫樂于元,莫困于明,非治有升降,田賦輕重使然也。

潘耒為顧炎武的學生,是清初著名學者,《明史·食貨志》的最初撰稿人,掌握資料極為豐富?!澳獦酚谠?,莫困于明”,正是他對宋、元、明幾代在江南征賦情況的總結?!睹魇贰な池浿径匪觯拔┨K、松、嘉、湖,(太祖)怒其為張士誠守,……按其私簿為稅額”云云,亦與潘耒所言相符。
二、明代江西重賦

1.元末江西屬陳友諒管轄

元末江西一部分地區(qū)為陳友諒占據(jù),屬陳友諒勢力范圍。明初朱元璋統(tǒng)一后,陳友諒部下的殘余勢力在江西、湖廣始終存在,對明政權多有威脅。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引《九江府志》曰:“陳氏之余,聚族而居洪上下者,阻而逋盜,悍而犯禁,輕而易動。”所謂“洪上下者”,當指南昌周圍,隋、唐、宋曾在此設置洪州,別稱洪都,1362年朱元璋嘗在此置洪都府,次年即改南昌府。同書又引嘉靖、萬歷間人郭造卿《處置柯陳議》一文,談及陳友諒殘余勢力的情況:

湖廣武昌之興國與咸寧及江西九江瑞昌、寧州、武寧為鄰,而飛龍山最險,惟有一路可入??率鲜罁?jù)其巔,本偽漢酋長之裔也。柯凡三族,共數(shù)千人,而陳氏亦巨族,助虐聚黨,為逋逃主,分其群于長江、洞庭、鄱陽間行劫,名掛二藩,案牘如山,有司莫之誰何,因循互閣(擱?),恐激之而叛。第包荒以延歲月耳?!黄淝醪荒芮苷咚奈迨嗄辍?/span>

這種情況在《明神宗實錄》中也有記載,該書卷二八,萬歷二年八月癸亥條載:

湖廣興國州與江西瑞昌縣接界。先是,瑞昌民柯宗旦、宗禮等,寄居興國,置買田產(chǎn),歷年?;癁楹Α?/span>

明末朱國楨《湧幢小品》卷三二,《陳三將軍》亦稱:

湖廣興國州,南接江西瑞昌縣,陳友諒襲其地,改為路,封子陳三將軍守之。國初平漢,其遺孽改姓柯氏,與部曲談、吳、王三家通,居興(國)、瑞(昌)連界之所。子孫蕃衍,跋扈不軌,劫略占奪,逋負錢糧,莫敢如何。

陳友諒遺黨在江西、湖廣的勢力,有明二百余年始終未衰。直至清初順治四年(1647)方被平服,據(jù)當時湖廣總兵官柯永盛奏:

興國州等處寨寇悉平。……初,陳友諒遺孽分為柯、陳二姓,盤踞江西武寧、湖廣興國。而居興國者,尤蕃衍黠悍,迄明之世,為患將三百年。

顯然,陳友諒的余孽在江西、湖廣一帶始終構成對明政權的一定威脅,不容忽視。

2.明代的贛西重賦

上面所談江南地區(qū)(即蘇、松、常、嘉、湖)在元末為張士誠的勢力范圍,屬于“張(士誠)區(qū)”,而江西大部在元末屬于“陳友諒區(qū)”。兩區(qū)都是朱元璋的敵對勢力范圍,盡管土地膏腴瘠鹵不同,卻同樣遭受明朝統(tǒng)治者的“重賦”待遇。

朱元璋在洪武四年(1371)曾下詔“免江西田租”,其詔曰:

朕起布衣,深知民間疾苦。及親率六師,南征北伐,……朕以中國精銳駐守遐荒,豈但風俗之殊,亦有寒暑之異,艱難萬狀,朕不忍言。然欲鎮(zhèn)安吾民,必資守邊之力,其于科征轉運,未免勞民,理勢相須,蓋不得已。念爾江西之民,未歸附時豪強割據(jù),狼驅蠶食,資財空匱。及歸附之后,供億更繁,今已九年,其為困苦,朕甚愍焉。今歲秋糧盡行蠲免,以濟民難?!掠芯徏?,故恩有先后。咨爾人民,其體朕懷。

江西所謂“豪強割據(jù)”即是指陳友諒,陳友諒于至正二十三年(1363)為朱元璋所滅,至洪武四年正是九年。這個詔書明確說江西“歸附之后,供億更繁”,這正說明朱元璋在消滅陳友諒后,盡管江西“資財空匱”,還要加重江西的賦稅負擔,以至到洪武四年尚“其為困苦”。江西的這種情況,與江南一樣,實際都是朱元璋對原先敵對勢力占領區(qū)實行重賦政策的結果。

然朱元璋僅減免了一年秋糧,并未降低江西的賦稅科則。洪武二十一年(1388),南昌府豐城縣民反映賦稅太重,朱元璋才降低江西的科則?!睹魈鎸嶄洝肪硪痪拧?,二十一年五月戊戌條載:

南昌府豐城縣民言:農(nóng)民佃官田一畝歲輸五斗,誠為太重,愿減額以惠小民。戶部定議一畝輸四斗。上曰:“兩浙及京畿土壤饒沃,輸四斗;江西群(郡?)縣地土頗磽瘠者,止令輸三斗,著為令。”

但每畝三斗的賦稅,對土地瘠薄的當?shù)貋碚f,仍然是屬于重賦。事實也正是如此,南昌府在明代始終存在重賦問題。

萬歷新修《南昌府志》卷三,《輿地類·風俗》曾引元代方志來說明當?shù)卦娘L俗:“賦役輕省,民庶而富,禮義之俗不因時變,學者留意經(jīng)史,率以重吏輕儒為恥?!苯又鴮γ鞔娘L俗這樣說道:“賦重役繁,富者貧,貧者至無以為生。大家多忍饑寒以支持禮義,細民終歲不知鹽肉之味?!痹诜街咀髡叩墓P下,南昌府元、明兩代由于賦役輕重的不同,造成生活水平的升降、禮義風俗的變遷,變化是很明顯的。

在萬歷新修《南昌府志》卷七《典制類·田賦》中,作者又說:

《書》稱楊(揚?)州之域,厥田惟下下,厥賦下上,上錯。乃南昌屬楊(揚?)裔,土尤稱下下矣,而惟正之供,百倍疇昔,奈何民不窮且逃也。

作者并對南昌及其毗鄰府縣的賦稅加以比較:

按國朝量田制賦,即古則壤成賦意也,然各郡有不平之甚者。姑記南(昌)、新(建)二縣之略而一郡可概睹也。二縣附省科重,每民上田陸畝陸分,中田捌畝肆分,下田不及拾畝,各科糧壹石;官田貳畝,或叁畝,或伍畝,科官米壹石,載在賦書,可考也。計田中所出,上田壹畝收租谷壹石捌斗,中田壹石伍斗,下田壹石貳斗,或壹石,官田稱是。即田中所入,嘗歲輸三分之一于官,而下田則歲恒不給,除水旱無論也。臨川、高安與二縣接壤,而臨川每畝科米陸升,計田壹拾陸畝捌分載糧壹石,視南、新倍矣。高安帶官米玖升,視南、新過半倍矣。他如廬陵田科伍升,吉水、安福帶官民米田科壹斗,贛州屬邑大約科貳、叁升,又或以伍畝、叁畝折壹畝,饒州、南康、九江三府大略田科伍升、肆升,輕重何相懸若是哉!

顯然,明代南昌府的賦稅較元代為重,也比同時代的毗鄰府縣重很多,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南昌府不但官田的賦稅比臨近府縣重,而且民田賦稅也比臨近府縣重。萬歷新修《南昌府志》既說當?shù)孛鞔馁x稅比元代重,又說:“國朝量田制賦,……然各郡有不平之甚者”,這已經(jīng)明確指出了南昌的重賦是在“國朝量田制賦”后即明代才形成的。但作者回避了造成重賦的原因,這正是因為如上文說所,江西的重賦是朱元璋造成的。如果是陳友諒加重了南昌的賦稅,方志作者正好歸咎于他,并可以大張撻伐。但他沒有這樣做,正說明當?shù)氐闹刭x并不是陳友諒造成的。顯然,萬歷新修《南昌府志》的這種說法,并不僅僅是方志作者個人的意見,而是反映了當?shù)毓賳T的看法。

贛西的袁州府和瑞州府在明代也存在重賦問題。袁州府的重賦,正德《袁州府志》卷二《田賦》有如下的記載:

按本府四縣糧,歐祥占據(jù)時每田一畝要民納米三鄉(xiāng)斗,計九升。后內附,祥誤以鄉(xiāng)斗作官斗造報,高皇帝謂三斗大重,減半科納,每民田一畝科糧一斗六升五勺,外夏稅一升六合,共田六畝二分四厘科糧一石,外夏稅一斗。比之鄰壤臨江、吉安、瑞州等府縣每田一畝五升三合起科,該田一十八畝科糧一石,又無夏稅,本府糧額實重二倍之上。

后來的史籍對袁州府重賦起因的記載,均作如是說,這一記載當屬可信。清代一些史籍和今天一些學者據(jù)此認為袁州府在陳友諒部下歐祥占領時賦額已高,明初定額時又誤以鄉(xiāng)斗作官斗造報,雖減半征收,定額還是太高,即重賦在朱元璋之前已經(jīng)形成。但這條史料說得很明確,歐祥要民納米三鄉(xiāng)斗,僅計九升,何得謂高?這條史料也說得很明確,以鄉(xiāng)斗作官斗之誤已是在歐祥歸附朱元璋之后,雖經(jīng)朱元璋減半征收,但袁州府較毗鄰府縣“實重二倍以上”的賦額確實是朱元璋決定的,這也是不可否認的。因此,袁州府在朱元璋之前并未形成重賦,造成重賦的原因并不能推過于陳友諒或其部下。同樣值得注意的是,這條史料還明確記載,朱元璋定額袁州“每民田一畝科糧一斗六升五勺,外夏稅一升六合”,即袁州的重賦是針對民田征收的。

據(jù)記載,瑞州府高安、上高、新昌三縣元代至治二年田糧共十二萬五千七百四十三石零,洪武二十四年則為二十二萬五千三百五十二石零,較之元代幾乎增加一倍。其重賦的由來,正德《瑞州府志》卷三《財賦志·貢賦》稱:

按三縣糧額,國初憑宋、元舊籍,民生稍遂。繼而高安縣老人黎伯安希爵賞,以偽漢劉五所征正副米數(shù)獻,太祖高皇帝受之,洪武十四年乃丈量田地,倍增正糧如今額。后悟其殃民,肆伯安于市,而糧額竟不及改。

后來的說法與此大同小異。隆慶二年瑞州府知府鄧之屏說是先殺黎伯安,“太祖高皇帝旋因奏發(fā),肆伯安于市。洪武十四年差官丈量田地,誤以倍數(shù)均攤”。鄧之屏與康熙《高安縣志》卷四《畝課》都沒有說明初還有“憑宋、元舊籍”征糧之事。但他們都認為瑞州府在陳友諒部將劉五時賦額已高,朱元璋沿襲不改。有關的史料都只說瑞州府田糧若干,“丈量田地,倍增正糧”,沒有區(qū)分官民田,其重賦應是包括民田。

江西南昌、袁州、瑞州三府的重賦,清代一些史籍和今天一些學者認為是陳友諒割據(jù)時加派所造成,明朝因循不改,如清初順治四年(1647)五月,江西巡按吳贊元稱:

竊照江西一省于天下為至貧,而南(昌)、瑞(州)、袁(州)三府,于江右為尤苦,何者?以土瘠而糧重也。蓋他郡額課輕重,尚適其平,惟此三府,以元末陳友諒割據(jù)倍征,明朝因循未經(jīng)厘正。如所稱偽將歐祥以三升鄉(xiāng)斗誤作十升官斗造報,及瑞州府元志載糧拾貳萬伍千余,明冊則貳拾貳萬肆千零矣。甚且水推沙塞,賠累虛糧,逋欠難完,敲撲取足,官民交困。

康熙時南昌人熊一瀟則稱:

臣于江西南昌府屬浮糧一事聞見最真,其疾苦最甚,謹一一備陳之。伏察臣鄉(xiāng)南昌府與袁州、瑞州二府俱因陳友諒據(jù)地稱兵,橫行加派,較宋、元舊額每米一石浮至三倍。明太祖惡友諒抗拒,三府浮糧未經(jīng)減除,以至故明數(shù)百年來相延拖欠,民苦滋甚。

他雖然認為三府的重賦在陳友諒割據(jù)時已形成,但也認為朱元璋因為“惡(陳)友諒抗拒”,不予減除三府浮糧。實際上,三府重賦的起因并不一樣,如上文所說,南昌、袁州兩府重賦并非陳友諒或其部下造成,是明代才形成,是朱元璋決定的。瑞州府雖然在陳友諒時期就征收正副米數(shù),但自稱“朕起布衣,深知民間疾苦”的朱元璋,在戰(zhàn)亂之后不但沒有實行“輕徭薄賦”,與民休息,明知江西土地瘠薄,卻要“倍增正糧”,并在“悟其殃民”后仍不加改正,不能不認為熊一瀟所說是有道理的,這是因為朱元璋“惡(陳)友諒抗拒”。

因此,明代江西南昌、瑞州、袁州三府重賦的形成,正是因為在元末明初屬于陳友諒占領區(qū),與江南屬于張士誠占領區(qū)一樣,同屬朱元璋的敵對勢力范圍,而遭受朱元璋重賦政策的懲罰。也正因為如此,江西士大夫與江南地主有相同的經(jīng)濟處境和相似的政治主張,他們對朱明政權是不滿以至對立的,因此與江南地主一樣遭到朱元璋的打擊。

三、明代陜西寧州重賦

1.明代的寧州

明代陜西的寧州屬慶陽府,在今甘肅省東北部。慶陽府轄一州四縣:即寧州及安化、真寧、合水、環(huán)縣四縣。寧州地土貧瘠,是西北最貧瘠的地區(qū)之一。順治年間寧州知州韓魏在其《議減偏重浮糧原詳》中談到寧州的情況:

寧州山高地寒霜早,土之所宜,不過糜谷麥豆,豐年畝獲不過三斗,歉年或止數(shù)升,斗粟易銀,不過三分,是小民終歲勤動,一畝所獲,豐年才不過八九分。今除本色之外,則每畝派折色銀五分矣。寧民愚而且惰,別無經(jīng)營,祗知力田。況人不皆上農(nóng),歲不無饑饉,小民亦有八口南畝,豈能餐風!欲百姓枵腹裸體而好義急公,將一畝所入,盡輸公家,勢必不能。所以寧州錢糧自明朝以來,積逋如山,從無一歲報完,百姓苦于正供莫辦,相率逃移,視鄰封為樂郊,避鄉(xiāng)里若陷阱,彼豈獨非人情,亦萬不得已耳。

順治十六年(1659)任寧州知州的呂士龍談到他上任途中的見聞:

比渡渭(河)而西,則負戴相將,鵠形相率,梭織于道上者,皆寧之民也。攜升斗,易錙銖,于數(shù)百里之遙,不惜卒庴?!钠渚硠t磽瘠之高下也,望其畝則荊蒿之紛錯也。出郭相迓,強半鶉結,環(huán)揖于軾前者,則寧之士也。視彼都之姿而乏楚楚之觀。

一直到康熙四年(1664),慶陽府知府傅宏烈上《請免慶屬錢糧第一疏》,還曾描述“寧州之慘苦大略”,較韓魏所說有過之而無不及。

寧州之貧瘠困苦,當然不始于清代。明代慶陽府即是“郡民多穴處,不知桑麻”。明代寧州知州周日強《守寧有感》詩,對當時寧州的慘狀傷感不止而又無可奈何,其詩曰:“瘠土山城地半荒,民逃廬廢盡堪傷;官同五日□良少,賦重十郵供應忙。書吏不知三尺法,閭閻拖欠幾年糧;憑誰喚起梁公問,教我當時救苦方。為什么這么苦的地方還“賦重十郵”,“閭閻拖欠”,“民逃廬廢”?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明代以來此地亦系重賦區(qū)。

2.明代寧州之重賦

對寧州錢糧拖欠、百姓貧苦逃亡的原因,清初以來寧州、慶陽府以及甘肅的地方官都指出,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寧州從明代以來比附近各縣“科賦獨重”,并多次上疏要求減輕寧州重賦。寧州知州韓魏在前引《議減偏重浮糧原詳》中又說:

夫以寧州之土地與安(化)、合(水)等邑較,非加沃饒也。……寧州與安、合、真寧壤地交錯,山坡溝險相等,兵寇蹂躪,災祲疾疫相等?!袼囊刂Z,每畝派銀不過二分五厘,寧州之糧,則每畝派銀五分。同為慶郡之屬邑,同為朝廷之赤子,而賦之偏重如此,天下不平之事孰過于此?……惟是賦重而民不能支,勢必逃亡;逃者愈眾,則地日以荒,而正供逋欠逾多,欠多則催科逾嚴,而民生愈蹙,將有不可知者。

清初寧州知州、慶陽知府以至甘肅巡撫、陜西總督多次疏請減輕寧州重賦。如康熙八年(1669)寧州知州丁棅稱,寧州“賦視他州縣獨倍,每畝起科至五分六厘”,“力懇制軍連疏入告”,要求減賦。次年,甘肅巡撫華善下車伊始即上《題減浮糧疏》,其疏曰:

題為重賦,望減無路。……竊臣看得寧州隸在邊鄙,與真寧、安化、合水三縣接壤,磽瘠相同,而科賦獨重?!瓕幫榴け嵟c鄰封相等,額賦倍蓰他邑。

清初寧州的重賦當然是從明代沿襲下來的。如前所說,前引明代寧州知州周日強的詩中已經(jīng)說當?shù)亍百x重十郵”??滴酢秾幹葜尽肪砣?,《貢賦》記載,寧州在洪武四年(1371)已“加糧一倍”。前引韓魏亦說:“寧州錢糧自明朝以來,積逋如山,從無一歲報完”,華善亦說:“自昔言之,乃寧民因賦重而仳離載道,寧地因民逃而荒蕪遍野”,并非清初才有這種現(xiàn)象。戶部在題復華善的奏疏時亦說:“寧州錢糧,系明季以來賦役全書內,原比別縣分別征糧”。
康熙《寧州志》卷三《貢賦·田賦》所記明代的田地沒有說明是官田或民田,但清代的田地則說明“原額官民川坡地”共一萬一千七百六十八頃二十六畝零,歷年免過后實在興屯及續(xù)墾地五千四百五十九頃九十六畝零,康熙九年華善在《因賦重望減無路等事》內奏準寧州依真寧縣起科,“每畝官學倉并折色均徭”該征銀二分七厘五毫零,共減“重賦銀”一萬二千六百四十八兩零。在乾隆《甘肅通志》卷十三《貢賦》中,慶陽府屬田賦“內除寧州在于望減無路等事案內,奉旨豁減過重賦銀”則列在民田項之下,可見寧州的民田也是征收重賦的。

3.寧州重賦原因在于李思齊抵抗明軍

對于寧州重賦的原因,康熙《寧州志》卷一《地理·古跡》條謂:

李思齊城:元將李思齊屯兵處,在州南山一里許,(明兵攻)三年未下,明太祖怒,遂增賦額一倍。

同書卷三《田賦》條載:

慶壤之薄,三屬攸同,而科銀不一。如安化每畝科銀一分四厘,合水每畝一分一厘,環(huán)縣每畝九厘有零,真寧每畝二分四厘,獨寧州每畝五分一厘。其偏重之源,蓋因元末樞密李思齊卷兵西奔,筑城寧州南山以拒明兵,□(觸?)怒明太祖,加征寧賦一倍,為害三百年。

又如前引《丁棅傳》中,亦談到寧州賦重的原因,“因明初李思齊拒命,故以重賦示罰”。這種說法早在順治初年就流傳于當?shù)厥棵裰冢樦问曛輩问魁堉匦蕖秾幹葜尽窌r曾向當?shù)厥棵癫樵冎刭x的原因,他在《重修〈寧州志〉序》中說:“詢厥賦重之原,士若民曰:元人李思齊盤踞于州,致明太祖怒,倍增賦額。”這種說法并見之于明代的地方文獻中。前引韓魏在順治十一年(1654)任寧州知州,他曾“詳查賦重之弊,亦有由來”,他說:“據(jù)《州志》所載,元臣李思齊負固,觸怒明太祖,加寧糧一倍?!备鶕?jù)韓魏的說法,這種說法在原先的《寧州志》中就有記載。據(jù)呂士龍說,韓魏曾擬修州志,“而未竟其緒”,在他任上“乃取舊志萬歷三年(1575)以前之跡而襲之、訂之,考萬歷三年至今八十七載之實而詳之、厘之?!驅幬魺o志,而創(chuàng)于內江馬寧,垂九十年。再觀今日,誠曠舉哉”??梢?,《寧州志》創(chuàng)始于萬歷三年,呂士龍才第二次重修成功。因此,韓魏所根據(jù)的《州志》,應該就是萬歷三年的《寧州志》??上覀儫o法看到這部早已失傳的《寧州志》。寧州重賦是由于李思齊觸怒明太祖的說法,在清順治初年就廣為流傳,也說明這種說法是從明代流傳下來的。

李思齊、張思道、張良臣均系元末擴廓帖木兒(即王保保)之大將。明初尚在陜、甘一帶與明兵相抗拒。慶陽一帶接近蒙古,地勢險要,慶陽府城“城高如山,池深如泉。地接羌胡,原濕險阻。二水合流,群峰環(huán)峙。龍蟠鳳翥,金城湯池。襟帶綏延,屏藩關輔。削阜為城,引河為池”,合水縣“原阜盤旋,溝澗輻輳”;環(huán)縣“倚岡為城,控制邊境”;寧州“山川險固,關輔保障”;真寧“原阜環(huán)擁,澗溝縈繞”,元末明初李思齊及其部將據(jù)為抵抗明軍的重要據(jù)點,其部將張?zhí)砀!詈诟缯紦?jù)真寧、環(huán)縣,并修筑城池,李思齊則在寧州南山筑城屯兵。洪武二年(1369)四月,徐達兵克臨洮,李思齊降。時慶陽一帶為張思道弟張良臣鎮(zhèn)守。同年五月,張良臣在慶陽降而復叛,執(zhí)明將指揮張煥,明統(tǒng)兵右丞薛顯敗走。明兵復圍慶陽,六月遂克寧州。八月,元兵攻大同,明將李文忠方赴慶陽,又返馬邑。后明兵再克慶陽,張良臣投井,明軍仍加誅殺,并“誅余黨二百余人”,不顧朱元璋在明軍北伐前對將士“克城勿妄殺人”的上諭,可見當時慶陽戰(zhàn)事異常激烈,亦可見明軍戰(zhàn)后之泄憤情緒。故前述之李思齊,即泛指此戰(zhàn)事。

除了本文所說的江南、贛西、寧州三地外,明代懷慶府、湖廣洞庭湖周邊的一些州縣也存在重賦現(xiàn)象。這幾個地區(qū)中,只有江南地區(qū)經(jīng)濟較為發(fā)展,其余都是經(jīng)濟落后甚至非常貧瘠的地區(qū)。對這些自然條件迥異、經(jīng)濟發(fā)展程度不同的地區(qū),用經(jīng)濟發(fā)展來解釋明代重賦的原因顯然是難以說通的。即使對江南地區(qū)而言,經(jīng)濟發(fā)展只能說是封建王朝征收重賦的條件,而不能說是實行重賦政策的原因。經(jīng)過元末明初改朝換代的戰(zhàn)爭,也很難說江南地區(qū)的經(jīng)濟突然有了發(fā)展。這種說法也難以解釋這一事實,即在明中葉至清代江南經(jīng)濟確實比明初有了很大發(fā)展的時期,明清王朝多次對江南減免賦稅。也有認為江南重賦是朱元璋通過打擊豪強地主沒田入官而造成的。朱元璋在江南地區(qū)確實對豪強地主給予殘酷打擊,但在其他幾個經(jīng)濟落后地區(qū),是否有如江南那樣的豪強地主勢力頗值得懷疑,更何況江西南昌、袁州、瑞州三府和陜西寧州的民田同樣征收重賦。因此,以這種說法來解釋明代重賦的原因也是不全面的??梢姡衙鞔刭x認為是由于經(jīng)濟發(fā)展,或認為各該地區(qū)元朝之賦稅本重,或是因為打擊豪強沒田入官造成等,種種解釋,都是不全面的。而江南地主遭到朱元璋的打擊,正是因為他們在元末明初支持張士誠反對朱元璋。

《明史·食貨志二》認為:“蘇、松、嘉、湖,怒其為張士誠守,乃籍諸豪族及富民田以為官田,按私租簿為稅額?!蓖瑫州d建文二年詔曰:“江、浙賦獨重,而蘇、松準私租起科,特以懲一時頑民?!比绻紤]到其他幾個重賦區(qū)的情況,這種說法更可以得到證明。本文所說的幾個重賦區(qū),江南屬于張士誠占領區(qū),贛西屬于陳友諒占領區(qū),寧州屬于李思齊占領區(qū),他們都是朱元璋的敵對勢力,在元末明初頑固對抗朱元璋,這正是造成當?shù)刂刭x的原因。明代另外兩個重賦區(qū)河南懷慶府、湖廣的情況也是如此,河南懷慶府重賦的原因之一即是元末擴廓帖木兒在此抗拒明師,朱元璋因而加賦;明代湖廣洞庭湖周邊的一些州縣在元末也屬陳友諒占領區(qū),并曾支持陳友諒抵抗朱元璋,激怒了朱元璋,遭受加重科征的懲罰。這些重賦區(qū)自然、經(jīng)濟社會條件大相徑庭,但具有相同的歷史背景,在元末明初都為朱元璋的敵對勢力占領以抵抗明軍,這些地方的文獻也同樣異口同聲地記載這是當?shù)刂刭x的原因,這恐怕不能說是偶然的巧合。因此,通盤考察明代的幾個重賦區(qū),可以看到,其重賦的根源都是出于朱元璋懲罰敵對勢力的政治原因。就江南地區(qū)而言,《明史·食貨志》的說法也不宜輕率加以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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