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鴨綠江晚報》“文化前沿”曾刊發(fā)過一篇文章——《〈滕王閣序〉被誤讀,落霞原來是“飛蛾”》,文章指出,唐代大詩人王勃《滕王閣序》中那句經(jīng)典的“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千百年來被人“誤讀”了!“落霞”并不是指晚霞,而是指一種被當?shù)厝朔Q為“霞蛾”的飛蟲。“落霞與孤鶩齊飛”實際是野鴨爭啄捕食飛蛾的場景。對此說法,本人實在不敢茍同,試結(jié)合文學(xué)、美學(xué)常識及王勃創(chuàng)作《滕王閣序》時的人文、地理背景,做一些必要的解析與駁論,同原作者及廣大讀者商榷。
其實,早在幾年前,我就曾于網(wǎng)絡(luò)上見到過這種“落霞飛蛾說”,傳得沸沸揚揚,內(nèi)容大同小異,理由及證據(jù)大體如下:
一是認為《滕王閣序》寫的是南昌地區(qū)風物,因此理解“落霞”的含義必須放在南昌的地理環(huán)境中去分析,而當時的南昌地區(qū),八九月間,田野里活動著一種飛蛾,數(shù)量極多,在江上飛舞時,紛紛墜落水中,當?shù)厝斯苓@種飛蛾叫做“霞蛾”,簡稱為“霞”?!跋级辍奔妷嬋缬?,引得野鴨(鶩)游來爭食,于是便出現(xiàn)了“落霞與孤鶩齊飛”的場景和畫面。
二是指出“霞蛾”之說古來學(xué)者亦有考證。如宋人吳曾在其《能改齋漫錄·辨霞鶩》中寫道:“落霞非云霞之霞,蓋南昌秋間有一種飛蛾,若今所在麥蛾是也” ;再就是宋代學(xué)者俞元德在《瑩雪叢說》中提及:“落霞者,飛蛾也,非云霞之霞。鶩者,野鴨也。野鴨飛逐蛾蟲而欲食之故也,所以齊飛?!?/span>
看似有些道理,證據(jù)來頭也不算小,但仔細推敲起來,全都站不住腳,且有標新立異之嫌。
首先,“落霞”一詞是有常規(guī)字義的,無須刻意另作它解。唐朝人描述朝霞、晚霞并無任何唐突之處,甚至更早的南北朝時期,梁·簡文帝《登城》詩中,即有“落霞乍續(xù)斷,晚浪時回復(fù)”之句。所以,王勃辭賦中言及落霞,本來就是極正常的事。而且,詩人身處贛江東岸的滕王閣上,望水天一色,孤鶩在煙霞間輕飛,動靜結(jié)合,面對此情此景,寫出落霞孤鶩之句自是神來之筆,卻也是極自然的。
其次,從視學(xué)效果來講,作為野鴨的“鶩”與小小的飛蛾兩者體型相差甚大,詩人于閣上望去,同時看到兩者的可能性很小。而且依據(jù)前后文判斷,前句寫“云銷雨霽”,后句寫“漁舟唱晚”、“雁陣驚寒”,可見前后均無近景,此句著眼處,看到孤鶩在晚霞背景下形單影只,這是很自然的,但能看到小飛蛾就有些不好理解了。而且,“鶩”為獨只,既“孤”且“飛”,何來爭啄搶食之說?
再次,從語言美感來講,“霞蛾說”提到駢體文講究對仗工整,但若“霞”果真為蛾,那么“群蛾”與“孤鶩”豈不正是工對?何必非要以偏名代之呢?何況據(jù)史料所考,王勃是絳州龍門(今山西河津)人,當時是去交趾(今越南,一說六合縣)看望父親,路經(jīng)南昌(此節(jié)據(jù)五代人王定?!短妻浴芳霸廖姆俊短撇抛觽鳌废嚓P(guān)記載),也就是說他并非南昌本地人?!峨蹰w序》雖不至于真像傳說那樣是席間即興所作,但即便是有所醞釀,也絕不至于精細到深入民間了解當?shù)厝藢︼w蛾品類的叫法,我甚至不相信當時的王勃會知道“霞”是一種飛蛾。所以,后人強行拿自己的民間知識來改王勃的詞義,本身就是一廂情愿了。
最后,從美學(xué)角度來審視,秋水長天是靜景,落霞孤鶩亦是動中求靜,分別都是一上一下,這才符合詩人渲染的寥落清秋景象。呼應(yīng)前后文,整句的美感在于動中有靜。孤鶩的美學(xué)意義是在畫面中孤單地經(jīng)過,而不是停留和捕食。如果描摹成一追一竄,上下翻飛,則場面極其動態(tài)凌亂,與全文格調(diào)完全不符,我輩文人尚且不肯,列為“初唐四杰”冠首的才子王勃是斷然不會取的。
所謂“詩無達詁”,對詩詞的解釋本來就可以多樣化,不存在優(yōu)劣之分,只要講得通就可以,同時,古詩也需要更多的人來研究、發(fā)掘和討論。但是無影認為,文人對古詩中的美學(xué)含義保存一定的敬畏之情,尊重原文,謹慎求解,還是相當必要的。如果不負責任地標新立異,故為新說,非要把落霞孤鶩的寫意說成是蛾子撲楞亂飛,只怕會氣煞王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