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视频淫片aa毛片_日韩高清在线亚洲专区vr_日韩大片免费观看视频播放_亚洲欧美国产精品完整版

打開APP
userphoto
未登錄

開通VIP,暢享免費電子書等14項超值服

開通VIP
由“昏君”變“明君”,唐代宗重用此人,如何為大唐續(xù)命150年?
userphoto

2023.04.13 布基納法索

關注

永泰元年(765年)正月,經過日夜深思熟慮,唐代宗在《改元永泰赦文》中,罪己安民,以圖永泰天下,穩(wěn)固李唐統治的施政綱領。

唐代宗罪己安民的出發(fā)點,是為解決面臨的諸多歷史難題,其著眼點是為了把再造的李唐江山,千方百計地穩(wěn)固下來。

能否納諫,是判斷昏君與明君的一個重要標準。所謂納諫,就是廣開言路,能傾聽各方面的意見,擇善而從之。

唐代宗能在平叛、御邊基本勝利之后,見朝政綱紀敗壞,力求革除弊政,下《求言詔》,在諸多方面能廣聽諫言,并區(qū)別善、惡,擇善而從,不愧為尚能納諫的明君。

1、明君還是昏君?

代宗在平叛勝利之后,文武官員和宦官的奢侈之風愈演愈烈,致使朝政綱紀弛壞,以致引起農民起義,代宗為此坐臥不安。

作為頭腦尚還清醒的代宗皇帝,出于鞏固李唐江山的需要,連續(xù)頒發(fā)了《禁斷織造淫巧詔》、《申約葬祭式敕》、《禁富戶吞并敕》、《恤民敕》、《賑貸百姓制》、《停雜稅制》、《減次年秋稅敕》、《減來年夏稅詔》、《減租稅詔》等,以去奢侈,減租賦,撫百姓,緩和社會矛盾,亂中求治。

大歷元年(766年)十一月,代宗詔令:

“要慮失三農,憂深百姓,務從省約,稍冀蠲除。京兆府今年合計應征(租稅)八十二萬五千石(粟),宜減放一十七萬五千石,青苗地頭錢宜三分取一?!?/p>

減免了京兆府百姓的稅賦。又下令,凡流民歸業(yè),從事農耕,免除三年賦稅。

大歷四年(769年)三月,代宗詔令天下,因為民寡官多,困于供費,提出精簡吏員,減輕百姓負擔。同時派遣御史向商人收稅,減免京兆府當年賦稅。

大歷六年(771年)四月,代宗下令禁淫巧之風。要求官民勿要追求綾綿異彩奇文,禁止大細綿、竭鑿、六破錦及文紗、吳綾(當時名貴的絲織品)為龍、鳳、麒麟、獅子、天馬、辟邪、孔雀、仙鶴、芝草、萬字、雙勝、透背等花紋。這主是要針對各級官吏和有錢人家,禁止他們在穿戴上追求奢靡。

大歷七年(772年)五月,以旱災嚴重,代宗減膳,降低飲食標準,十月,又以淮南發(fā)生旱災下詔免除租、庸三分之二。

2、理財高手劉晏

代宗在位期間,李唐王朝經過安史之亂,已經元氣大傷。

動亂平息之后,藩鎮(zhèn)割據于地方,所收賦稅拒不上交,朝廷財政發(fā)生危機,所以整頓江淮漕運,改進理財措施,成為當務之急。

唐朝京師長安,位于西北關中,而關中平原所產的糧食、物資不能完全滿足京師官民和龐大駐軍的消費需要。每年需要把東南八道一百萬石左右的糧食和各種財物由長江、淮河經汴水入黃河,再轉渭水運達長安。

安史之亂期間,洛陽被叛軍所占,江淮漕運受阻,上述這條漕運路線完全被切斷。

安史之亂平定之后,為了恢復江淮漕運,把江南的糧米和財物及時調運到關中和西北邊鎮(zhèn),以保證朝廷和邊防駐軍的需用,代宗經過精心思慮,把這副重擔交給了著名的理財家劉晏。

劉晏,字士安,曹州南華(今山東曹縣西北)人。劉晏天資聰穎,素有“神童”之稱。天寶年間,玄宗任命他為夏縣令,以善于理財而聞名。

后來歷任殿中侍御史、度支郎中、杭、隴、華三州刺史、河南尹,每任一職,皆有惠政,百姓刻石頌其德。

肅宗在位時期,劉晏曾任京兆尹,同時以戶部侍郎兼御史中丞、度支鑄錢鹽鐵等使。后因受人誣陷,貶為通州刺史。

唐代宗即位后,迅即把劉晏召回,官復原職,兼任度支鹽鐵、轉運、鑄錢、租庸使,后拜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諸使如故。后因坐與程元振善,罷相位,為太子賓客。尋授御史大夫,領東都、河南、江淮、山南等道,轉運租庸鹽鐵諸使如故。

與劉晏先后和同時的理財能手有第五琦、元載、韓滉等人,其中成績最顯著者,仍數劉晏。

劉晏不僅自己善于理財,而且能對有理財之能的年青人加以培養(yǎng),培育了一批能掌財賦的人才,如韓洄、元琇、裴腆、包佶、盧征、李衡等人。劉晏死后,相繼掌管唐朝財賦者,皆為劉晏身邊故吏。

3、改進漕運

在中國古代,大凡發(fā)生財政危機,解決的辦法唯有兩種途徑:

一是加征賦稅,徑直取之于民:二是取之鹽鐵、征集商稅,這第二種辦法最后雖然將負擔亦輾轉到百姓頭上,但與第一種辦法終究有所區(qū)別。

代宗采取后者,并重用劉晏等理財家,終于在財政危機中走出困境,使唐室得以延續(xù)一百五十年。

安史之亂以后,唐廷理財實始于第五琦,而成就于劉晏。

廣德二年(764年)三月,代宗鑒于自安史叛亂以來,大運河的通濟渠河段,因汴水常年失修而湮廢,致使江淮漕運不得不溯江水入漢水,經梁州(今陜西漢中市)、洋州(今陜西洋縣)繞道運入關中,迂回險阻,勞費很大。

劉晏受命擔任河南、江淮轉運使之后,以改革江準漕運為己任,立即親率一批行家里手,跋山涉水,不畏勞苦艱辛,深入江淮沿線,察看地形,了解民情,并總結前人宇文愷開梁公堰引河水入通濟渠、李杰又開新堤等治理漕運的經驗。

通過實地勘探調查,究其利病,劉晏向代宗奏報治理漕運的具體規(guī)劃意見,指出:

“三秦(關中地區(qū),京城及其周圍一帶)之人待此而飽,六軍將士待此而強,諸戎(各少數民族)待此而可威懾,沿線商賈可以往來,百貨可以雜集,流失之饑人可以歸附,經濟可以恢復發(fā)展,既利于朝廷大業(yè),也利于百姓?!?/p>

代宗見到劉晏的奏疏,如久渴得飲甘露,十分贊賞,并讓他全權負責辦理。

劉晏組織民夫,大力疏浚汴水河道,使漕運暢通;組織兵丁衛(wèi)護,確保漕運安全;在揚子(今江蘇揚州南)設立十個造船場,制造適合各河道水流,并堅固耐用的漕船二百艘;把過去富戶督辦漕運的辦法改為官運,用鹽利雇傭船工、水手,改變過去富人督挽,沿途人民服役的做法;針對江、汴、河、渭諸水,水力不同,各隨其宜,又把直運改為分段接運,使江船不入汴水,只達揚州,汴船不入黃河,只達河陰,河船不入渭水,只達渭口(渭水入河之口),中途設立糧倉備儲。

運船十艘為一綱,用軍將領之,十次運輸無失誤,獎賞其功勞,并提拔官職。分段運輸既省力,又安全,運船亦可短途往返。

劉晏這一套改進江淮漕運的辦法十分有效。此后,江淮地區(qū)的大批糧食和財物通過運河源源不斷地運到長安,一年可運數十萬石,多的時候可達一百一十萬石,無斗升損耗。

京師昂貴的米價跌落下來。當運糧的船隊到達長安時,代宗喜出望外,遣衛(wèi)士列隊迎于東渭橋,并派專使慰勞劉晏說:“愛卿,有如漢代的良相蕭何!”

4、改革鹽法

劉晏還對鹽政實行了改革。唐初,政府不收鹽稅。安史之亂后,政府財政匱乏,于乾元元年(758年)實行食鹽專賣,在產鹽區(qū)設“監(jiān)院”管理鹽務,致使鹽價比以往高出許多,每斗鹽由十文提高到一百一十文。貧民買不起,就硬性攤派。

百姓倍受其苦,弊端很大。

大歷元年(766年)正月,代宗以劉晏為都畿、河南、淮南、江南、湖南、荊南、山南東道轉運、常平、鑄錢、鹽鐵等使后,劉晏對鹽政進行了重大改革。

劉晏首先精簡鹽務機構,合并“監(jiān)院”,在全國設立十三個巡院,由巡院負責管理食鹽的銷售。

其次調整食鹽專賣制度,把原來的官運官銷,改為朝廷在鹽場統一收購,不許私自賣給商人。辦法是先由官方加價后,賣給鹽商,這叫作就場專賣。商人交納鹽款和鹽稅后,任其自運自銷。

再次,鼓勵商人以絹代錢購鹽,國家以絹供應軍將衣服之用。另外,為了防止鹽商抬高鹽價,還在距產鹽地較遠的偏僻地區(qū)設立“常平鹽”,以穩(wěn)定市場上的鹽價。

劉晏還上書代宗,要求朝廷下令,禁止各地節(jié)度使對鹽商增派鹽稅,以免通過中間環(huán)節(jié)變相提高鹽價。代宗同意劉晏的建議。

劉晏主持鹽政之后,改革鹽法大見成效。

起初江淮鹽利每年不過四十萬緡(千錢為一緡),劉晏主持鹽政改革的后期,每年可收入鹽利至六百余萬緡,政府鹽利收入增加了十五倍。

唐政府獲其利,而民又不乏鹽,大歷末年,統計一年國家財賦總收入一千二百萬貫(千文錢為一貫),而鹽利即占了一半以上。

5、推行“常平法”與“均輸法”

尤其值得稱道的是,劉晏不僅有理財的實踐能力,他還總結出一套理財理論。

劉晏認為,戶口增多,則賦稅自廣,故理財應以養(yǎng)民為先。所以他又推行“常平法”以穩(wěn)定物價,安定社會。劉晏在各道設置巡院后,注意選用通敏精干、廉潔的人充任知院官。

每旬每月知院官把本道各州縣的雨雪、農業(yè)豐收歉收等情況申報中央。政府在豐收的地區(qū)以高于市場的價錢糴進糧食,在歉收的地區(qū)則以低于市場的價錢糶出糧食,防止商人投機倒把,囤積居奇,牟取暴利,侵害百姓,也借此穩(wěn)定市場物價。

這就是當時所稱“常平法”。

劉晏規(guī)定知院官一經發(fā)現旱澇歉收的苗頭,立即申報,至某月有多少租稅需要蠲免,某月需要多少救濟,到時候,劉晏不等州縣申請,即奏請朝廷,為其辦好。

由是百姓得以安居樂業(yè),人口得以蕃息。劉晏初為轉運使時,天下在籍之戶不過二百萬,他任轉運使后期,乃增至三百余萬戶。凡劉晏所統轄的地區(qū)則戶口增加,非劉晏統轄的地區(qū)則很少有增加。

劉晏在實行“常平法”的同時,又推行了“均輸法”。

這就是規(guī)定各道用當地部分租賦收入和鹽利,購買各地的土特產品以供應京師,既便利了都城長安官民的生活,又促進了各地土特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有利于長期戰(zhàn)亂所造成的社會經濟蕭條局面的復蘇和振興。

早在唐初,征收的賦稅中,除租庸調之外還有地稅、戶稅。至玄宗時,隨著均田制的逐步破壞,地主莊園經濟的逐步興起,戶口流失嚴重,租庸調收入已無法保證,便不斷增加地稅和戶稅額,以彌補財政收入。

代宗即位后,因為戰(zhàn)亂,均田制破壞得更加厲害,地主莊園經濟大有取而代之的態(tài)勢,而且財政危機嚴重,農民起義和兵變不斷發(fā)生,社會階級矛盾尖銳,政治上也產生了嚴重危機。

因此,在賦稅極端紊亂的情況下,代宗除起用理財能手廣開稅源之外,也著手改革賦稅制度,于是出現了“量產定稅”和“以田畝定稅”的征收田賦的辦法。同時擴大和提高以前按戶等納稅的數量,并規(guī)定官吏、商人、地主、百姓一律納稅,這是由租庸調制到兩稅法過渡時期的賦稅內容,并為這一過渡奠定了基礎。

唐玄宗時期,尚能用括戶的辦法,應付戶口流失的問題。

經過安史之亂,大唐的統治一度動搖,括戶的方式不可能再推行下去,因為逃亡戶更大幅度地增加。代宗即位之初,百姓逃散已超過半數,到代宗晚年,更為嚴重。雖然鹽稅的收入數量很大,但就其潛力來講,遠遠比不上戶稅、地稅。因此,增加戶稅和地稅在政府財政收入中的比重,勢在必行。

戶稅,就是按照資產分天下戶為九等,然后按戶等稅錢。

這一稅制在唐初即已實行。不過那時戶稅較輕,也還沒有規(guī)范化。例如有所謂課戶和不課戶之別,還有三年一大稅,一年一小稅之別。

大歷四年(769年)正月十八日,代宗下令規(guī)定了戶稅的九等比額:

上上戶四千文,上中戶三千五百文,上下戶三千文,中上戶二千五百文,中中戶二千文,中下戶一千五百文,下上戶一千文,下中戶七百文,下下戶五百文。

現任官吏亦要納稅:一品官準上上戶稅,依此類推,直至九品官準下下戶稅。

若一戶中有幾個現任官或有數處田莊,亦各依品級和資產納稅。百姓有邸店、行鋪及爐冶,按本戶等加高二等納戶稅。寄居在異鄉(xiāng)的卸任官吏,寄莊戶比照七等戶納稅,寄住戶納八等戶稅。其他諸色浮客及暫時寄住戶,一概在居住地依八、九等戶納戶稅。

諸道將士的莊田,因其防御勤勞,一律按九等戶納戶稅。

6、“均輸法”的意義

代宗這道詔令在稅制改革中意義極為重大。

一是把全國總戶數中的占五分之二強的客戶(由外地逃亡或遷徙來的人戶,與土著戶即主戶對稱)一律要交納戶稅,這就擴大了納稅面,也說明戶稅在國家收入中更加重要。

二是規(guī)定八等戶稅錢七百文,九等戶稅錢五百文,與玄宗天寶中八等戶稅錢四百五十二文,九等戶稅錢二百二十二文相比,數額幾乎增加一倍。

史載,大歷十四年(779年)戶稅一項的全年收入,即近六百萬貫,比天寶四載至十四載(748~755年)的戶稅年收入二百余萬貫增加了兩倍。

與戶稅調整、改革的同時,代宗朝也調整了地稅。

地稅由唐初的義倉稅發(fā)展而來,太宗貞觀二年(628年),下令各州縣皆置義倉,規(guī)定所有的土地每畝收稅二升,以備兇年歉收賑災之用。

唐中宗以后,國家財政收入開始拮據,義倉存糧不再用來救荒,而全部用來填補政府財政上的虧空,因此,這種義倉稅變成了國家的一項正式稅收,連其名稱也正式改為地稅了。

玄宗天寶八載(749年),全國義倉儲糧達六千三百十七余萬石,比正倉儲糧還多三分之一。

可見地稅在政府總收支中所占的重要地位。地稅每畝二升的標準,一直維持到代宗廣德元年(763年),此后不斷增加,并開始一年兩征。

代宗大歷四年(769年)、五年(770年)發(fā)布的三次詔令中,均提到增加地稅稅額的問題。

其中有兩次詔令均講到“優(yōu)矜”和“從輕”,據此推測大歷四年以前的地稅一度比大歷四年還要重,而又知廣德元年尚未增加,很可能是從大歷元年(776年)開始的,因為當時軍費支絀,唐政府竭澤而漁,擴大各種稅收,當然地稅亦在其列。

只是到了大歷四、五年才調整固定下來。這三次詔令,有的僅提到京兆府的地稅稅額,而沒有講到全國征收地稅的稅額,但諸道州縣,往往以京兆府為準,因此帶有一定的普遍性。

三道詔令中,都稱荒田開佃,每畝稅兩升,這與廣德元年的地稅額相合:但熟田的征收額比廣德元年大為提高。

在這之前,地稅可能一年征收一次,現在和戶稅一樣,也分夏、秋兩次征收。

據《冊府元龜·邦計部·賦稅門》記載:

大歷五年三月,京兆府百姓稅(指地稅),夏稅,上田畝稅六升,下田畝稅四升:秋稅,上田畝稅五升,下田畝稅三升?;奶镩_佃田,畝稅一律二升。

不難看出,隨著地稅的增加,代宗朝的經濟收入也增加了不少。

代宗朝,戶稅、地稅日益增加,而在租庸調方面的收入卻日益減少,反映了租庸調制已隨著土地兼并的發(fā)展,流民、佃客、雇農隊伍的擴大,走到了它的歷史盡頭。因此,代宗的這些稅制改革,也漸漸地觸及到賦稅制的重大變化,以后德宗朝楊炎主持的兩稅法改革,在代宗末年已初具規(guī)模。

另外,據有關史籍記載,朝官李棲筠在浙西道任職期間,于方清起義前后推行了量產定稅,京兆府規(guī)定了田畝稅,還規(guī)定按資產定天下稅為九等,不難看出,這些稅制的改革,首先發(fā)生在經濟危機、政治危機比較敏感的地區(qū),顯然是進行試驗,然后才逐步推行到全國的,并非一步到位。

劉晏執(zhí)掌理財大政十余年,權勢之重,近于宰相。其理財措施也大見成效。

大歷十四年(779年)五月,代宗病死,由他支持的劉晏理財改革也到了盡頭。德宗建中元年(780年)二月,楊炎為相,誣陷劉晏,將其貶為忠州(今四川忠縣)刺史。七月,又賜令自殺,天下冤之。楊炎施計陷害劉晏,是為報自己曾被劉晏貶黜的私仇。代宗善于發(fā)現理財能手劉晏,加以重用而不疑,說明代宗治國安民有道,不愧為治亂守成的皇帝。

(正文完)

本站僅提供存儲服務,所有內容均由用戶發(fā)布,如發(fā)現有害或侵權內容,請點擊舉報。
打開APP,閱讀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類似文章
猜你喜歡
類似文章
通俗西藏史(一百九十七)——涇師之變(三)
漢文帝的雙面人生
蒙古人的元朝,是怎樣對宋朝的經濟制度倒行逆施?
治國奇才-劉 晏
清廉理財家劉晏
劉晏軼事(資治通鑒卷二二六之九)
更多類似文章 >>
生活服務
分享 收藏 導長圖 關注 下載文章
綁定賬號成功
后續(xù)可登錄賬號暢享VIP特權!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點擊這里聯系客服!

聯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