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齋續(xù)筆 卷十二
無用之用
【原文】
莊子云:“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無用之用。”又云:“知無用,而始可與言用矣。夫地非不廣且大也,人之所用,容足①耳。然則廁足而墊之致黃泉,所謂無用之為用也亦明矣?!贝肆x本起于《老子》:“三十幅共一轂②,當其無,有車之用”一章。《學記》:“鼓無當于五聲③,五聲弗得不備④;水無當于五色⑤,五色弗得不章⑥?!逼淅硪灰病=穹蝻w者以翼為用,縶⑦其足,則不能飛。走者以足為用,縛其手,則不能走。舉場較藝⑧,所務(wù)者才也,而拙鈍者亦為之用。戰(zhàn)陳角勝⑨,所先者勇也,而老怯者亦為之用。則有用、無用,若之何⑩而可分別哉?故為國者,其勿以無用待天之下士,則善矣!
【注釋】
①容足:立足之地。
②三十幅共一轂:三十根輻條集中到一個車轂上。
③五聲:宮、商、角、徵、羽。
④備:完備,完美。
⑤五色:青、黃、赤、白、黑。
⑥章:彰顯。
⑦縶:捆綁。
⑧舉場較藝:科舉考場上較量技藝。
⑨戰(zhàn)陳角勝:在戰(zhàn)場上取得勝利。戰(zhàn)陳,通“戰(zhàn)陣”,戰(zhàn)場。
⑩若之何:怎么辦,如何。
為國者:治理國家的人。
【譯文】
莊子說:“人們都知道有用的作用,卻沒有人知道無用的作用?!庇终f:“知道無用,然后才可以與你談?wù)撚杏?。土地不是不廣大啊,可是人所使用的地方只不過是立足之地而已。既然只有這一小塊立足之地有用,那么,把此外無用的土地都挖掉,一直挖到黃泉,這時人所站立的這一小塊立足之地難道還有用處嗎?由此看來,所謂無用的用處也就很明顯了?!边@種說法起源于《老子》一書中:“三十根輻條集中到一個車轂上,有了車轂中間的空洞,才有了車的作用?!薄冻鯇W記》中說:“鼓聲雖然不在五聲(即宮、商、角、徵、羽)之列,但是如果沒有它,五聲就不完美;水色雖然不在五色(指青、黃、赤、白、黑)之列,可是如果沒有它,五色就難以明現(xiàn)?!逼涞览硎且粯拥摹,F(xiàn)在,那些會飛的動物是使用翅膀飛的,可是如果捆住它們的腿,它們就飛不起來。人們走路是用腳的,可是如果捆住雙手,他們就跑不快。在科場上比試技藝,所注重的是真才實學,而才智平常的人也有用處。在戰(zhàn)場上克敵制勝,需要的是勇力,而年老膽怯的人也有用處。如此,有用和無用,怎么能一概而分呢?所以,治國的人如果能不以“無用”來看待天下的士人,事情就好辦了!
唐制舉科目
【原文】
唐世制舉,科目猥多①,徒異其名爾②,其實與諸科等也。張九齡以道侔伊③、呂策高第,以《登科記》及《會要》考之,蓋先天元年九月,明皇初即位,宣勞使所舉諸科九人,經(jīng)邦治國、材可經(jīng)國、才堪刺史、賢良方正與此科各一人,藻思清華、興化變俗科各二人。其道侔伊、呂策問殊平平④,但云:“興化致理,必俟得人⑤;求賢審官,莫先任舉。欲遠循漢、魏之規(guī),復存州郡之選,慮⑥牧守⑦之明,不能必鑒?!贝渭啊霸津T佽飛,皆出畿甸,欲均井田于要服⑧,遵丘賦于革車”,并安人重谷⑨,編戶農(nóng)桑之事,殊不及為天下國家之要道⑩。則其所以待伊、呂者亦狹矣。九齡于神龍二年中材堪經(jīng)邦科,本傳不書,計亦此類耳。
【注釋】
①科目猥多:開考的科目種類繁多。
②徒異其名爾:只不過名稱不一樣罷了。
③道侔伊:即伊尹。
④呂:呂尚,姜尚。殊平平:十分平常。
⑤得人:得到人才。
⑥慮:擔心。
⑦牧守:州牧、郡守。
⑧畿甸:京城地區(qū)。欲均井田于要服:想要在全國平均井田制。
⑨安人重谷:安撫百姓,重視農(nóng)桑。
⑩要道:要旨。
計:估計。
【譯文】
在唐代的科舉中,臨時開考的科目名目繁多,其實質(zhì)與其他各科并沒有多大區(qū)別,只不過是名稱不同罷了。名相張九齡以“道侔伊(指伊尹)、呂(指呂尚,也即姜尚)科”高中,參閱《登科記》和《唐會要》可知,這大概是唐玄宗先天元年九月的事。當時,唐明皇剛即位,宣勞使所舉諸科共取九人,其中經(jīng)邦治國、材可經(jīng)國、才堪刺史、賢良方正以及道侔伊、呂科等各一人,藻思清華、興化變俗科各二人。實際上,道侔伊、呂科皇帝策問所涉及的問題十分平常,只是說:“興化治國,必須得到人才;求賢審官,莫先于任子、察舉。要想遠循漢、魏之制,恢復州、郡選拔官吏的做法,又恐怕州牧、郡守的能力無法明鑒一切。”又說到“越騎、佽飛等禁軍,都出京師很遠活動,準備在全國各主要地區(qū)平均井田,使兵農(nóng)合一”,以及安民重農(nóng)、百姓農(nóng)桑之事,根本稱不上是治國平天下的要旨。由此看來,政府等待伊尹、姜尚這樣的賢才去做的,也是很狹隘的。張九齡于唐中宗神龍二年考中材堪經(jīng)邦科,而正史的本傳中沒有記載,估計也與此相類似。
東坡論莊子
【原文】
東坡先生作《莊子祠堂記》,辯其不詆訾①孔子?!皣L疑《盜跖》、《漁父》則真若②詆孔子者,至于《讓王》、《說劍》,皆淺陋不入于道③。反復觀之,得其《寓言》之終曰:‘陽子居④西游于秦,遇老子。其往也,舍者將迎其家,公執(zhí)席⑤,妻執(zhí)巾櫛⑥,舍者避席⑦,煬者避灶⑧。其反⑨也,與之爭席矣。’去其《讓王》、《說劍》、《漁父》、《盜跖》四篇,以合于《列御寇》之篇,曰:‘列御寇之齊,中道而反’,曰:‘吾驚焉,吾食于十漿,而五漿先饋?!缓笪蚨υ唬菏枪桃徽乱病Gf子之言未終,而昧者剿之⑩,以入其言爾?!睎|坡之識見至矣、盡矣。故其《祭徐君猷文》云:“爭席滿前,無復十漿而五饋?!庇脼橐皇?。今之莊周書《寓言》第二十七,繼之以《讓王》、《盜跖》、《說劍》、《漁父》,乃至《列御寇》為第三十二篇,讀之者可以渙然冰釋也。
予按《列子》書第二篇內(nèi)首載御寇饋漿事數(shù)百言,即綴以楊朱爭席一節(jié),正與東坡之旨異世同符,而坡公記不及此,豈非作文時偶忘之乎?
陸德明釋文:“郭子玄云,一曲之才,妄竄奇說,若《閼弈》、《意修》之首,《危言》、《游鳧》、《子胥》之篇,凡諸巧雜,十分有三?!稘h·藝文志》曰《莊子》五十二篇,即司馬彪、孟氏所注是也,言多詭誕,或似《山海經(jīng)》,或類占夢書,故注者以意去取,其內(nèi)篇眾家并同。”予參以此說,坡公所謂昧者,其然乎?《閼弈》、《游鳧》諸篇,今無復存矣。
【注釋】
①詆訾:詆毀。
②真若:真的像,的確像。
③皆淺陋不入于道:都很淺薄畢露,與道家思想不相合。
④陽子居:即楊朱,字子居,戰(zhàn)國時期魏國人。他的學說核心是愛己,拔一毛而為天下利亦不為也,所以遭到儒家的貶斥,被儒家學說斥為異端。
⑤公執(zhí)席:男主人拿著席子,請他坐在席子上。
⑥妻執(zhí)巾櫛:女主人則恭恭敬敬地拿來漱洗的毛巾、梳子等用品。巾櫛,毛巾和梳篦,泛指盥洗用具。
⑦舍者避席:許多本來的客人都趕緊離席而去。
⑧煬者避灶:烤火的人也都離開灶膛而去。煬,烤火。
⑨反:通“返”,返回。
⑩昧者剿之:蒙昧無知的人將它(楊朱的話語)割裂開來。剿,將別人的話語作為自己的。
妄竄奇說:任意竄改前人的文章,發(fā)表一些離奇的觀點。
詭誕:荒誕怪異。
【譯文】
蘇東坡先生曾寫了一篇《莊子祠堂記》,極力論證莊子但并不詆毀孔子。他說:“我曾懷疑《盜跖》與《漁父》二篇的確像是詆毀孔子的,至于《讓王》、《說劍》二篇則結(jié)構(gòu)松散,文辭淺陋,其思想與莊子的道家思想格格不入,顯系偽作。我經(jīng)過反復的閱讀、揣摩,發(fā)現(xiàn)《寓言》篇的結(jié)尾說:‘陽子居向西游歷秦國,半道上遇見老子。當他到達沛城的時候,館舍的客人出來迎接他到客舍,男主人拿著席子侍候他坐下休息,女主人則送來梳洗用品,畢恭畢敬;有的客人連忙離席而去,烤火的人也離開灶臺悄悄溜走。當陽子居從沛地返回時,館舍的客人們都同他隨意爭席而坐,不分彼此了?!旅嫒绻サ簟蹲屚酢?、《說劍》、《漁父》、《盜跖》四篇,直接與《列御寇》的首段相接,文意是非常通順的?!读杏堋返牡谝欢握f:‘列御寇前往齊國,半道就返回來了’,說:‘我碰到了令人驚異的事情,我曾在十家茶館喝茶,竟有五家爭先把茶水送上來。’經(jīng)過揣摩,我恍然大悟,不禁說道:這本來就是同一篇的內(nèi)容。莊子的話還沒有說完,蒙昧無知的人就將它強行割裂開來,以便插入自己的作品?!碧K東坡的見解實在是太高明、太周全了。所以,他的《祭徐君猷文》說:“人人爭先恐后地搶占座位,不再有到十家吃飯而五家搶先上菜的情景?!睂钪旌土杏艿氖掠米鲆患?。今天看到的《莊子》中,《寓言》為第二十七篇,接著是《讓王》、《盜跖》、《說劍》、《漁父》四篇,《列御寇》被列為第三十二篇,閱讀時隔過中間四篇,將《寓言》與《列御寇》兩篇直接連在一起讀,就會感到許多疑點都渙然冰釋,不復存在。
在《列子》第二篇中,先記載了列御寇被店家先行饋餉飲品的事,竟用了數(shù)百字,緊接著便記述楊朱爭席一事,正好與蘇東坡的意思完全相同,盡管兩人的時代相差一千余年。不過,在蘇東坡的文章中只字未提《列子》的記載,莫非是寫文章時偶然忘記了嗎?
陸德明的《經(jīng)典釋文》載:“郭子玄說:個別有點歪才的學者,不知天高地厚,竟然在《莊子》中大量摻假,如《閼弈》、《意修》二篇的開頭,和《危言》、《游鳧》、《子胥》等篇中,被巧妙地摻入的偽作,竟有十分之三以上?!稘h書·藝文志》說《莊子》有五十二篇,也就是司馬彪和孟氏所注的那個本子,語言多有詭誕之處,有些像是《山海經(jīng)》,有些像是占夢書,因此,作注的人根據(jù)自己的見解隨意取舍,只有《莊子》的內(nèi)篇,各家都是一樣的。”我參考了這種說法,蘇東坡先生所說的愚昧無知之人,莫非指的就是這些人?《閼弈》、《游鳧》等篇,今天已經(jīng)不復存在了。
本站僅提供存儲服務(wù),所有內(nèi)容均由用戶發(fā)布,如發(fā)現(xiàn)有害或侵權(quán)內(nèi)容,請
點擊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