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雨瀟/紐約大學研究生、思想與文明觀察者】
日前美國杜克大學生物統(tǒng)計系助理教授梅根 · 李 · 尼利(Megan Lee Neely)給系里的研究生群發(fā)了一封郵件,要求中國學生不要在教學樓里講漢語,引起了軒然大波。
梅根在這封題為《一件值得考慮的事情…》的郵件中寫道,有兩位該系的教職人員向她索要生物統(tǒng)計系碩士項目的學生照片,目的是找出幾位「大聲講漢語的中國學生」,好拒絕他們的實習或研究項目申請。這兩位教職人員表示他們對這幾位「中國學生」十分失望,因為他們不僅沒有抓緊機會提高自己的英語能力而且還如此不禮貌地用其他人聽不懂的語言在學校交流。
最后她對國際學生強調(diào),「請你們務必務必務必記住,如果在教學樓里講漢語會產(chǎn)生這類意想不到的后果」,并且建議學生們「在教學樓里或任何其他專業(yè)環(huán)境中100%使用英語」。
一、證據(jù)確鑿的種族歧視
顯然,這封郵件字里行間都是對中國學生的歧視。
郵件開頭對事件的描述好像是在暗示兩位教授不滿「中國學生」講話聲音太大的情況,但是后面他們的抱怨和批評卻全部是圍繞著「講漢語」這件事。
如果杜克大學生物統(tǒng)計系的教師的是對一些學生說話過于大聲打擾到了其他人這件事感到不滿,那么他們應該建議學生講話不要過于大聲,而不是像郵件里那樣糾纏學生講的是什么語言。
郵件下面的一句話暴露了他們的想法——「如此不禮貌地用其他人聽不懂的語言在學校交流」。也就是說,在他們看來有人用聽不懂的語言在他們面前講話就是一種「不禮貌的行為」。
從梅根在郵件的最后呼吁學生「務必務必務必」不要講漢語(而不是「不要大聲講話」或者「不要大聲講漢語」)也看得出來,聲音大不是主要矛盾,「講漢語」才是那幾位學生令他們感到不快的真正原因[1]。
學生在課堂上的提問、討論和演講中自然要按照規(guī)定使用學校官方的「教學語言」(language of instruction,在美國絕大多數(shù)學校是英語),在課下的小組討論中按照社交禮儀應該使用所有小組成員都聽得懂的「通用語」(lingua franca,可以是英語也可以是別的語言)進行交流,但是中國同學私下之間進行生活或?qū)W術(shù)上的交流當然是愿意講什么語言就講什么語言。學生在校園或者教學樓里有說母語的自由。
另外,杜克大學教授認為「使用漢語交流」的學生「英語水平有待提高」,這個邏輯也有問題。對于客居他鄉(xiāng)的國人來說,講漢語方便、直接又親切。即便是英語十分流利的中國人,在絕大多數(shù)的私下場合里也會選擇使用漢語和同胞進行交流。這個人是否在生活中100%使用英語和英語水平的高低并沒有直接的因果關(guān)系。我個人就很喜歡在各種場合講漢語,而且熱衷于教美國人講漢語,這不干擾我在美國研究生入學考試里的英語成績比絕大多數(shù)的美國人高。提高語言能力最重要的是得法,而不是強迫別人或自己用英語交流。
從教育和學習的角度來說,多使用母語也有其必要性。根據(jù)近年來的語言學和心理學研究,母語對于人的心智成長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通過母語學習知識更深入、更快速、更高效[2]。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在2008和2018年發(fā)布的幾份報告中也指出「學生使用母語學習更高效」[3][4]以及「用母語學習具有認知和情感價值」等等[5]。
留學生既然是出國留學,客隨主便,在學校學習的大多數(shù)時候當然還是使用所在學校的教學語言,但是在課后和同學用母語重新處理一遍上學到的內(nèi)容對加強理解和加深記憶不無裨益。從科學的角度來講,學校不僅不應該限制學生講母語,而且應該鼓勵。
杜克大學生物統(tǒng)計系的教師限制學生在私人談話中不能使用漢語,這已經(jīng)不僅僅是禮貌不禮貌的問題了,他們的做法完全是違反美國法律的。
二、杜克大學教授禁止學生說漢語違法
首先,英語并不是美國的官方語言。與中國、英國等國家不同,美國無論憲法或是聯(lián)邦法律都沒有規(guī)定哪種語言是官方語言。在現(xiàn)在屬于美國的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從合州國建國前開始就說著各種各樣的語言。除了無數(shù)原住民一直在使用自己的語言以外,在最初的13個殖民地里荷蘭語、法語和德語都是通用語言。普渡大學語言學教授韋恩 · 賴特(Wayne Wright)介紹,「美國的建國者們認為沒有必要規(guī)定官方語言,因為英語廣泛使用不需要被特別保護,而且他們也不想冒犯其他(不講英語的)幫助爭取獨立的美國同胞?!筟6]。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不像歐洲的很多國家那樣由某一特定的民族形成。移民國家的通用語完全是約定俗成的事情。今天在美國西南部的很多縣市和地區(qū),西班牙語是通用語。美國并沒有「來了就必須講英語」的道理,杜克教授的做法無據(jù)可依。
世界各國官方語言數(shù)量(橘黃色:沒有,黃色:一種)
事實上,這并不是首次因為教育機構(gòu)禁止說外語而在美國引發(fā)爭議。2007年,美國內(nèi)華達州埃斯梅拉達縣的一所學校制定了一項政策,禁止學生在校車上講西班牙語。該規(guī)則顯然針對的是一群生活在遠離學校的西班牙語農(nóng)業(yè)社區(qū)的學生。事發(fā)之后,美國公民自由聯(lián)盟(ACLU)向該學區(qū)的督學發(fā)函指出該項規(guī)定侵害了《美國憲法》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并可能違反其他幾項聯(lián)邦法律。之后該學校撤銷了西班牙語禁令,改為「鼓勵學生在乘坐校車的前45分鐘與老師練習英語,然后他們可以用任何語言自由地互相交談」[7]。
2009年,位于新澤西州瓦恩蘭市的瓦恩蘭高中(Vineland High School)幾位數(shù)學教授讓班里的學生簽署一份「課堂協(xié)議」,其中一項規(guī)定是學生不得在教室講英語之外的其他語言。同樣導致了美國公民自由聯(lián)盟介入。最后該學區(qū)的負責人表示這一現(xiàn)象只出現(xiàn)在了個別的班級,并承諾日后不會再有類似的規(guī)定[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