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票須知
1. 為方便廣大旅客購票,北京鐵路局自2011年6月25日起在管轄范圍內開通電話訂購火車票業(yè)務。電話訂票實行“通訂通取”,即可在非乘車站所在地訂、取火車票。
2.訂票電話統(tǒng)一為:95105105。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全境及山西省陽泉市、山東省德州市旅客只需撥打本地訂票電話即可接入電話訂票系統(tǒng),運營商按規(guī)定收取通話費用,無其他增值費用。
3.電話訂票受理時間:每日6:00-23:00(其余時間可進行信息查詢操作)。
4.可訂車票:北京鐵路局管轄各站(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全境及山西省陽泉市、山東省德州市)至全國各站的全票、兒童票、學生票和殘疾軍人車票。兒童票需和成人票同時辦理,且不大于成人票數(shù)量。學生票及殘軍票取票時需持相應證件,殘軍票必須到車站指定窗口取票。
5.車票預售期:第3日至電話訂票系統(tǒng)預售期(電話訂票系統(tǒng)預售期優(yōu)先于售票窗口24小時),如遇調整,請以網(wǎng)站公布日期為準。
6.取票期限:成功訂票后,系統(tǒng)自動生成訂單,訂單保留時間請注意系統(tǒng)語音提示,超過保留時間訂單將自動取消。春運、小長假及其他特殊時期訂票、取票時間有變化時按電報公布時間執(zhí)行。
7. 取票流程:旅客憑訂單號及訂票時所輸入證件原件到各取票點(詳見本網(wǎng)站公布的取票點地址)辦理取票手續(xù)。通過驗證后(取票人所持證件與訂單中的證件一致)方可取票,遇特殊情況,確需他人代取時,須同時出示本人和代取人的身份證原件。在客票代售點取票,按國家計委、鐵道部《關于規(guī)范鐵路客票銷售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2000]146號)文件規(guī)定辦理,收取5元/張的客票銷售服務費。在車站窗口取異地車票時,需收取5元/張的客票銷售服務費。